(泉源: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)
日前,经国务院赞成,中央农办、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分和单位团结印发《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》,对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做出总体安排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头脑为指导,周全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牢牢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结构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周全”战略结构,凭证党中央、国务院决议安排,落实新生长理念,坚持以农民为主体,以知足农民群众对合作团结的需求为目的,围绕规范生长和质量提升,增强树模引领,强化指导服务,一直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、生长活力和发动能力。
《意见》确定了主要目的:到2020年,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规模稳步扩大,运行管理制度越发健全,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,成员权力获得切实包管,支持政策越发完善。到2022年,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笼罩,树模社建设取得主要希望,向导员步队基本建成,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,服务能力和发动效应显著增强。
《意见》明确,要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,完善章程制度,健全组织机构,规范财务管理,合理分派收益,增强挂号管理;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发动能力,勉励农民合作社生长墟落工业,强化服务功效,加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,增强农民合作社与农户特殊是贫困户的利益联络,推进合作与团结,指导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。《意见》强调,不得对新建农民合作社的数目下指标、定使命、纳入绩效审核,提防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不法集资活动。
《意见》提出开展“空壳社”专项整理,合理界定整理规模,凭证“整理整理一批、规范提升一批、帮助壮大一批”的步伐,实验分类处置惩罚,拓展企业浅易注销挂号适用规模,流通农民合作社市场退出机制。
《意见》要求增强试点树模引领,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,深入推进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级树模社四级联创,宣传推广制度健全、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典范,充分验展典范引领作用。
《意见》从财务项目、金融服务、用地用电、人才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加大对农民合作社支持力度的政策步伐,要求强化指导服务,建设农业农村部分牵头的农民合作社事情综合协调机制,建设健全县乡农民合作社向导员步队,增强配套规则、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等基础性制度建设,为增进农民合作社规范生长营造优异情形。
阻止2019年7月尾,天下依法挂号的农民合作社达220.7万家,辐射发动了天下近一半的农户。农民合作社工业类型日趋多样,合作内容一直富厚,服务能力一连增强,已成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生长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。